期貨交易人以有價證券抵繳保證金自律規則

因應中華民國期貨業商業同業公會「期貨交易人以有價證券抵繳保證金自律規則」之修訂,自110年6月7日起未重新簽署新版約定書之舊戶,原匯入及新匯入抵繳專戶之有價證券均無法辦理抵繳保證金作業。如有任何疑義,請洽詢您的營業員,造成您的不便,尚祈見諒。